協會章程
第 一 條
本會名稱為台灣采耳協會(以下簡稱本會)。
第 二 條
本會為依法設立、非以營利為目的之公益性社會團體,以推廣外耳(耳廓、耳殼)按摩養生,達到美容美學為宗旨。
第 三 條
本會之主管機關為內政部,本會之目的事業應受各該事業主管機關之指導、監督。
第 四 條
本會以全國行政區域為組織區域。
第 五 條
本會會址設於主管機關所轄地區,並得報經主管機關核准設分支機構。
前項分支機構組織簡則由理事會擬訂,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行之。
會址及分支機構之地址於設置及變更時,應函報主管機關核備。
前項分支機構組織簡則由理事會擬訂,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行之。
會址及分支機構之地址於設置及變更時,應函報主管機關核備。
協會未來發展
- 一、推廣耳殼外耳(耳廓、耳殼)按摩養生、美容美學等活動。
- 二、促進國際外耳(耳廓、耳殼)美容交流等活動。
- 三、辦理弱勢團體與公益推廣等活動。
- 四、邀請合格之醫師辦理健康教育講習及相關服務等活動。
- 五、辦理師資培訓課程、技術交流及參訪等活動。
- 六、舉辦會員講習、講座、分享活動及推廣等活動。